黑龙江省施行建学校养老院前应评估土壤安全
土壤改良修复网1月9日讯:近日,《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》施行,将加大防范人居环境风险,一些污染行业企业用地变住宅、学校、养老院等公共设施用地时,要进行土壤环境安全的评估。
土壤污染调查监测:重点监测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2017年年底前,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。重点监测土壤中镉、汞、砷、铅、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、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。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、有色金属冶炼、石油开采、石油加工、化工、焦化、电镀、制革等行业,以及产粮(油)大县、市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。
防范人居环境风险:企业用地变住宅学校要土壤评估
从今年起,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、石油加工、化工、焦化、电镀、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,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、学校、医疗、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,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;已经收回的,由所在地市、县级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。
土壤治理与修复:哈市等五城市将进行项目试点
到2020年6月底,完成4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。哈尔滨市、大庆市、齐齐哈尔市、牡丹江市、木斯市等地将结合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,以拟开发建设居住、商业、学校、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,开展治理与修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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