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有了“硬杠杠” 谁污染谁治理
全面查清土壤状况
严格耕地生态红线
只有摸清土壤现状,才能更好地保护土壤。《方案》提出,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,以农用地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疑似污染场地为重点,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。今后,建立市县两级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,每10年开展1次;加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,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区市全覆盖。
《方案》还要求,化空间布局管控,加耕地分类管理和农业生产监管,严防新增土壤污染。
按照耕地生态红线,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,实行严格保护。
化治理与修复监管
治理结果向社会公开
土壤污染,治理与修复是关键。《方案》进一步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,要求有序开展修复治理,并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,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。
在治理与修复主体方面,按照“谁污染、谁治理”原则,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,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。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,由所在地区市政府(管委)依法承担相关责任。
《方案》规定,2017年底前,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,制定威海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,建立项目库,报省环保部门备案,开展污染地块的治理与修复。
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。工程施工期间,责任单位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修复工程进行环境监理,并设立公告,公开工程基本情况、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。工程完工后,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,结果向社会公开。
创新治理体系建设
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管
《方案》指出,重点监测土壤中镉、汞、砷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、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,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等行业,以及乳山市、荣成市2个产粮大县和城市建成区等区域。
同时,加大执法力度,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,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、群众反映烈的企业进行挂督办。
《方案》指出,按照“谁治理,谁受益”的原则,建立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,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,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。
推进信息公开机制。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,适时公布土壤环境状况。深入开展“污染随手拍”“环保开放日”等宣教活动,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土壤环保的监督管理。实行有奖举报,鼓励公众通过“12369”环保举报热线等途径,对偷排废水、废气、废渣、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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